南京审计大学办理因公出国及赴港澳手续流程

来源: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发布时间:2018-12-27浏览次数:1311

1.校内审批

1OA线上申请:登录学校信息门户→常用业务系统→流程服务(http://fuwu.nau.edu.cn)→外事服务→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

    线上提交申请,说明出国事由、出访国家、在外停留时间、费用列支等相关事项,上传邀请函中英文,邀请单位中文简介,论文中英文摘要,《因公出国(境)信息公示(表格)》等相关附件,待相关部门审批。(相关表格请至在网站下载)

2具体预算金额(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公杂费标准)请参照《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公杂费开支标准表》

 注:

 l  合格有效的邀请函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、职务、出访目的、出访时间及地点、费用说明等,并有邀请人手写签名(省外办不接受电子签名的邀请函);若签证要求邀请函原件,需提交邀请函原件。

 l  参加国际会议需在邀请函中注明论文题目或论文录用通知,并提交论文的中英文摘要(电子稿);还需提交日程安排,且必须注明详细日期(如201811日)和活动安排,不可使用“第一天,第二天…”等模糊日期概念。

  

2.公示

校内审批完成后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需准备以下材料:

1)填写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》(附件3《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》(附件4

Ø       按项目逐条填写。审批部门一般填写“江苏省人民政府”,最近一次因公临时出国任务按实际填写,没有的写“无”。

Ø       填写完毕后,打印四份,申请人请党委组织部部长签字,盖学校党委章(需在OA提交用印申请)。签字盖章完毕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。

2)拟写因公出国(境)团组请示表和请示文(请示表样式见附件1、请示文样式见附件5),主要阐明出访的必要性(邀请单位简介、申请人个人学术简介、参加国际会议的相关情况、出访的意义等)以及出访主要任务。

 

3、任务报批

1)公示期满后,无异议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通过南审OA行文(一般需3个工作日)

2)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登陆省外办OA,进行网上预申报,并准备请示表

3)材料准备齐全后,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将请示文件上报省外办

4)省外办审核后下发任务批件。任务审批周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。

 

4、办理因公普通护照、签证(通行证及签注)手续

1)办理证照需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:

     A、小2寸白底彩照2

     B、身份证复印件1

    注:已有因公普通护照的,也需要查验护照,材料同上;新办护照的申请人,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省外办(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楼F)录指纹、拍护照照片(记录20位编号)。

2)签证所需材料:

     A、本人护照(必须有持照人签字)

     B、本人填写完整的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表格、提交照片(因国家而异)  

      C、邀请信原件或扫描件

     D、申请有关国家签证需要的其他材料(参照省外办网站http://www.visajs.com/

   注:签证手续办理完毕后,因公出国(境)人员需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接受行前教育,团长及全部团员签署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承诺书》(附件6)后方可领取因公护照。中层以下人员,如有因私护照,需暂时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保管,公务结束后归还。

 

5、归还因公护照及通行证

    出国(境)人员需在回国(境)后7天(回国第二天算起)内将因公证照交回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,同时取回因私护照;于20天内提交团组出访报告及公务照片(含《南京审计大学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执行情况表》(附件7)和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信息反馈表》(附件8))。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将出访人员任务执行情况于校内OA公示,公示期结束后出访人可去财务报销。

    注:报销详见《南京审计大学因公出国管理办法》(南审外发﹝201835号)第二十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