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根据《关于开展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2023-2024年寒假境外实践训练营的通知》(人文中心函〔2023〕158号)文件精神,2023年我校落实1个境外实训营奖学金名额,奖学金全额资助学生的实训费用和保险费用,不包含食宿旅费及签证等费用。根据资助要求,选拔2022-2023年已获得本项目“全球治理课程证书”的学生,按照成绩均分排序,拟推荐法学院朝洛蒙(学号:MG21***07)作为奖学金资助学生参加实践训练营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。对公示对象或推荐工作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58318205,邮箱:170075@nau.edu.cn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
2023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