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“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”项目人员选拔工作已经启动,为做好我校相关项目人员的选拔和派出工作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信息及选拔人数
项目名称 | 执行年份 | 承办学院 | 合作院校 | 留学身份 | 选派规模 |
非洲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| 2025-2027 | 国家审计学院、国际学院、外国语学院 | 南非比勒陀利亚大学、约翰内斯堡大学 | 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| 5人/3年 |
东南亚、南亚区域审计制度比较与中国审计文化传播 | 2026-2028 | 外国语学院 | 马来西亚新纪元大学学院、孟加拉国南北大学、泰国素万那普皇家理工大学 | 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| 10人/3年 |
南京审计大学“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”资助项目旨在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、通晓国际审计规则、能够参与国别和区域相关事务的专业人才队伍,有力服务国家对外战略与审计外交。项目连续支持三年,项目执行期内,公派名额身份可打通使用。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如下:
1.高级研究学者3-6个月;
2.访问学者3-12个月;
3.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-48个月(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);
4.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-24个月;
5.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-12个月。
录取者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,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。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提供学费资助,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。
本计划采取项目制选派模式,我校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实施单位,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,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,并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。
二、人选基本条件
1. 各选派类别人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当年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4048)及《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3781)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2.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。
3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
4. 主要支持研究非洲、东南亚、南亚国家和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,重点支持带课题出国调研、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。
5. 申请人外语水平符合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514)
6.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无条件正式邀请信。
三、选拔程序
2026年申报受理时间分2个批次,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:
时间 | 步骤 | 具体内容 |
2026年3月5日前(第一批); 2026年7月1日前(第二批) | 个人申报 | 申报人员获所在二级单位推荐后,于截止日期前将申请材料(附件1、2、3的word和pdf格式以及附件4清单所列各项材料)打包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2026国别区域项目-拟留学单位-选派类别-姓名”,如“2026国别区域项目-比勒陀利亚大学-高级研究学者-张三”。 |
2026年3月10日前(第一批); 2026年9月1日前(第二批) | 人员选拔及准备 | 1.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,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发送至外方拟留学单位;拟留学单位评审材料,评审形式将另行通知,请申请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。 2.确定各项目拟推荐人选并完成校内公示。 |
2026年3月10日至20日(第一批); 2026年9月1日至10日(第二批) | 人员申请 | 1.拟推荐人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进行网上申报; |
2026年4月12日前(第一批); 2026年9月20日前(第二批) | 项目单位审核 | 1.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系统审核; 2.学校将单位推荐公函、推荐人员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。 |
2026年4月12日-6月(第二批); 2026年9月20日-11月(第二批) | 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 | 1.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; |
2026年6月底前(第一批); 2026年11月底前(第二批) | 人员录取 | 学校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,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和录取名单;留学人员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,下载打印录取文件,办理后续派出手续。 |
2026年7月起(第一批); 2026年12月起(第二批) | 人员派出 | 录取人员陆续派出。 |
四、派出与管理
1.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。未按期派出者,留学资格自动取消。
2. 对留学人员实行“签约派出,违约赔偿”的管理办法。派出前,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》,协议书,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生效;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;办理护照、签证、《国际旅行健康证书》;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、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》等手续,具体请查阅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ttached/file/20160129/20160129143226_1296.pdf)。
3.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》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(领)馆办理报到手续,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(领)馆要求办理。
4.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,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》的有关约定,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(领)馆的指导和管理,定期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。
5.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,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。
6.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、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、发表、公开时,应注明“本研究/成果/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”。
五、其他
1. 本选拔办法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3780)制定,请拟申报人员认真阅读专栏中“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”的相关解释,并按照“研究生类”和“访学类”的身份类别要求准备相关材料。
2. 经本项目选派的师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校内审批,拟录取人员需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复核。
3. 本项目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。
4. 被录取的教师按照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并在回国后按要求提交出访报告;被录取的研究生需办理研究生出国(境)申请审批程序,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,完成在南京审计大学的学业,并在回国后一周内提交交流报告(附件5)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陈晓曦
联系电话:58312007
工作邮箱:oicews@nau.edu.cn
附件:
附件3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报名表(研究生类).doc
附件4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报名申请材料清单.docx
附件5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交流报告(研究生类).doc
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
人事处
研究生院
2026年3月2日

